EPA 註冊與合規

美國農藥產品註冊、器械合規及持續的法規支援。

在美國,農藥產品及器械受美國環境保護局(EPA)依據《聯邦殺蟲劑、殺真菌劑及滅鼠劑法》(FIFRA)監管。除有限例外情形外,農藥產品必須先向 EPA 註冊,方可分銷或銷售,註冊可能需要提供支持性科學數據、合規標籤及其他文件。

合規不會止步於註冊完成。持續義務可能包括機構註冊、聯邦維護費及年度報告、州級註冊,以及產品發生變化時的額外申報或監管措施。

EPA 監管服務

EPA 註冊通常較為複雜,但我們的專家可提供以下服務協助您:

合規策略指導

我們的專家可協助確定正確的註冊類別(新有效成分、新最終用途產品、同質產品註冊等)及其相應要求。我們會制定合規計畫,並圍繞真正適用於您產品的類別準備完整的數據與申請材料。

取得 EPA 機構編號

農藥產品及器械通常需要 EPA 機構編號。儘管農藥器械無需在上市前完成註冊,但必須在已獲 EPA 註冊的機構生產,且器械或其標籤上須標明機構編號。我們的專家可協助您在 CDX 系統中建立 Pesticide Submission Portal(PSP)帳戶,申請機構 ID、公司編號、Section Seven Tracking System(SSTS)帳戶及機構編號,建立電子簽名協議,並完成初始報告。

準備 EPA 申請材料

EPA 申請材料包含所有必要的科學數據及佐證文件。我們的專家可對照您申請類型的要求審查現有數據,找出數據缺口,並組建最終的申請材料。

數據補償與引用策略

美國農藥註冊能否具有成本效益,很大程度取決於您引用哪些數據,而非您自行產生哪些數據。FIFRA 允許申請人依賴他人已提交的數據,但需承擔相應的補償義務。我們可就哪些情況可引用現有數據、哪些情況必須進行原始研究提供建議,從而制定具有成本效益的數據策略。

EPA 註冊年度維護

根據《聯邦法規彙編》(CFR)第 40 篇,生產者——包括產品與器械——均須每年向 EPA 報告。我們的專家可就年度報告提供指導,確保您的產品和器械保持合規。了解更多有關 EPA 年度報告的資訊

州及屬地級註冊

根據 FIFRA,各州及屬地可對已取得聯邦註冊農藥的銷售及使用施加額外要求。一般而言,已取得聯邦註冊的農藥產品還須在其銷售或分銷所涉及的每個州或屬地完成註冊。各州及屬地的要求各不相同,可能包括額外的數據、費用、標籤、許可或其他要求。我們的專家可協助您在州及屬地層面完成農藥產品的註冊及持續維護。

農藥及器械到貨通知(NOA)

進口農藥或農藥器械至美國時,通常需要提交到貨通知(NOA)。根據 FIFRA 及其實施細則,進口商或其代理人必須在貨物抵達美國之前,向 EPA 提交所需的 NOA 資訊。我們的專家可就滿足適用的 NOA 要求提供指導。

取得報價

歡迎立即聯絡我們取得報價,可透過郵件或使用下方表單。

Northern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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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York, ON M2N 0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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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1-647-639-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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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盡量附上產品規格書、資料表或其他相關資料。